4月1日起福州市实施6项出入境优惠新措施

发布时间:2017-03-31 09:30:33  

  福州新闻网3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对外开放,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支持福州新区、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市人社局、市公安局4月1日起实施六项出入境优惠新措施。

  一是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由原申办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改为统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该项工作由市人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施,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二是对申请永久居留的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加快审批进程,市公安局自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公安厅审核。

  三是市政府邀请的商贸交流团外籍人员、特聘的外籍人才可在口岸办理签证入境。

  四是自贸区企业邀请的外籍人员经自贸区管委会认可并同意可在口岸办理签证入境。

  五是国内高校的外籍留学生可在我市企业实习或勤工助学,并向高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实习加注。

  六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增设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窗口,全面进行受理和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