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法制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7-11-22 11:14:10  来源:福州新区管委会

福州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学法、知法、用法”法制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福州新区管委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11月17日福州新区管委会邀请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黄岩平副主任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以“学法、知法、用法”为主题的法律讲座。福州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职工也参加了活动。

  黄岩平律师以案释法,从签订合同中要注重对方的履行能力、合同主体和盖章的一致性、各方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注重约定违约责任、通知4个方面以及履行合同要注重履行对象正确、对方资信变化、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和注意违约的后果4个方面,深入浅出讲解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案例。

  不少干部职工听完讲座后表示受益匪浅,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都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此次教育活动对于有效提升福州新区干部职工素质,创建学习型队伍, 收到了良好的宣讲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