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察:倾力护航滨海新城建设

发布时间:2018-04-25 09:44: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江大胜

  滨海新城建设,是福州市长乐区当前面临的战略机遇,也是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服务大局的工作切入点与着力点。一年来,长乐检察院大力保障滨海新城建设,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加强青山绿水保护,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谷雨时节,记者漫步长乐某村庄,只见小河清澈,菜畦碧绿。而在一年前,“这里囤积的垃圾有两米多高,周边群众颇有怨言!”长乐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茂泉说。巨变,源自公益诉讼前的一次圆桌会议。

  据悉,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镇政府仅做简单覆土处理,土壤、水源、空气等公益受损持续。在获悉检察机关将提起公益诉讼,镇政府紧急拿出整改方案,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协调配合。

  长乐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公益诉讼前圆桌会议,邀请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与会代表均当场表态将全力支持、协作配合。17天后,4000多吨垃圾全部依照环评标准处理干净,并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形成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诉前圆桌会议,是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纠错而跟进监督过程中的机制创新,简便易行,相比正式提起诉讼有成本低、效率高、矛盾少、效果好等诸多特点与优势。”长乐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诗端说。

  为保障滨海新城建设,2017年长乐检察院制定《服务与推进福州滨海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选派一名院领导参加福州滨海新城长乐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执法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区管理,为征迁交地提供司法保障。设立滨海新城巡回检察室,抽调5名干警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活动13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及时疏导化解。部署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有力震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营造声势与氛围。

  日前,长乐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钗等4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柱等两人。据悉,犯罪嫌疑人林某钗、林某柱为首的以长乐区鹤上镇洞湖村林朱老人会形式存在的恶势力团伙,以外来企业多占村集体土地为由,长期采取打砸等非法手段,多次向外来企业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达65万元。

  一年来,长乐检察院认真落实关于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涉企案件政策法律界限和宽严尺度,慎重办理企业连带担保案件,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4人,避免发生连锁反应,影响长乐钢铁、纺织等传统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