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6 08:51: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助推福州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计划在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新区发展基金”或“母基金”)下设福州数字新基建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确定子基金的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基本情况
新区产业发展基金以“政策性+市场化”方式运作,委托福州市金控集团管理,基金总规模10亿人民币,主要通过基金促招商,对符合新区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直投方式予以支持,推动招商项目落地。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物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等。
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将根植滨海新城,加强市区联动,不断优化决策机制,精准发力,深化基金与产业对接,以基金为助推器,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生根,助力滨海新城打造高端产业区。
二、拟设子基金的基本情况
1.子基金名称: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基金(以工商注册为准)
2.子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20亿元,其中母基金计划出资2亿元,按一定比例撬动金融及社会资本。
3.子基金投向:围绕新基建产业链企业进行布局,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
4.返投比例:子基金投资于注册在福州市的投资项目的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
三、申报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和基金备案,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的团队优先;
2.管理团队稳定,管理人员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原则上股权投资的经营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近2年有较好业绩,或股东具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及行业龙头地位;
4.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原则上管理过2个以上政府引导基金或者管理过财政部主导的国家级基金的可优先考虑;
5.具备符合子基金要求的资金募集能力,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6.子基金管理公司应参股子基金或认缴子基金份额,且实缴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总额的1%;
7.管理机构在近三年未发生涉诉或仲裁案件情形;
8.能引入财政部主导的国家级基金或央企资金落地福州,且金额不低于本基金规模25%的,可适当放宽;
9.管理机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函的三个月内,完成子基金20亿规模的募集工作,方可启动子基金设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0.如相关政府部门或专项审计对子基金的相应条款提出整改要求,则管理机构应积极按要求执行。
四、申报内容
机构申请参股设立子基金时,需按照《福州新区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子基金申请材料目录》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五、遴选工作启动条件
符合条件的各子基金申报管理机构达三家(含三家)启动遴选工作。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基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且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申报材料由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受理。请将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与纸质版申请材料扫描件报送至福州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市金融大楼7层)
初审通过后我司将由专人与符合条件的申报管理机构进行联系。
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18 时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fzsctgszp@163.com
邮编:350005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06号金融大楼7楼
联系电话:0591-83696376
联系人:施小姐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