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招商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9-08 09:35:19  

  2017年初,在福州市创新发展大会上,福州市发布了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包括49条举措,包括: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扶持企业技术研发、扶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扶持企业上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扶持“双创”工作、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等十个方面的措施。这十大政策的每一条措施都是干货,请大家认真研读,大家也可以在福州市投资促进局的网站上找到这些材料。这些政策,虽然条款不多,但实在、管用、可操作。政策出台之后,在全市上下引起热烈反响,极大地提振了企业家的信心,激发了企业家投资创业的激情。

  这十大政策中,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措施的核心内容是“放宽认定范围、提高奖励标准、多渠道予以支持”。即总部经济的认定范围从综合型总部扩大到销售中心、运营中心、研发中心等职能型总部,最高给予一次性2000万元奖励。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在市域外增设分支机构的,按照分支机构每年汇缴本市税收地方留成部门的30%给予奖励。

  在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方面,政策不仅设立了40亿元福州市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和60亿元的贷款额度,还提高企业技改项目投资、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技改的补助标准,最高可补助800万元。

  在扶持企业技术研发方面,对认定为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在省里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省级补助金额50%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应用福州市企业研制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含智能制造装备)的企业,给予设备购买价格1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方面,政策规定,凡增设与海洋经济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以及3D打印、工业设计、节能环保等福州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经教育、人社、经信等部门认定,给予每个专业平均80万元的开办费专项补助。

  为了推动双创工作的发展,政策提出,将积极搭建创客(团队)和投资者的有效对接平台,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开展项目推介、路演、沙龙、培训等创新创业活动,按照其实际直接支出的10%给予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每年投入200万元资金,向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投资机构等社会组织征集全市性创新创业活动项目,开展促进投资者和创客(团队)对接以及人才和资本等创业要素在福州集聚的活动。此外,在扶持工业企业创建品牌、企业上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也有具体措施,请大家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