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1:21:52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榕政办规〔2023〕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6日

福州市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

为有效发挥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的排头兵作用,提高福州市在数字中国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快福州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壮大我市数字体育产业整体实力,结合福州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品研发

鼓励国内外头部游戏厂商、设备制造商、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将福州特色文化、特色场景、历史人物等融入电竞内容研发创作。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国内原创版权进行研发的电竞游戏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完善电子竞技产业基础设施

鼓励以电竞俱乐部为核心,建设若干集电竞训练、电竞赛事、数字体育培训、电竞酒店等为一体的电竞综合体。对市场主体新建、改建符合福建省电竞场馆认定标准的B类电竞场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补助。符合福建省电竞场馆认定标准的A类电竞场馆可申请“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三、打造品牌电竞赛事体系

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电竞赛事,大力支持和培育本地IP的电竞赛事。对在我市举办经核定的具有全国或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品牌赛事和自主培育的本地IP赛事,自有投入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按照不超过该赛事投入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引进与培育高水平电竞组织

对注册地和主场设立在我市的高水平电竞联盟总部和国内一线俱乐部,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在国内外知名顶级电竞赛事中获得冠、亚、季军的电竞企业、社会组织,市体育局专项资金可给予每年不超过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竞赛奖励。

五、培育“电竞+文旅”新业态

发挥电子竞技产业引流优势,依托各类电子竞技赛事活动,以“观赛+体验+旅游+文创”的形式,打造数字虚拟偶像等元宇宙产品,扩大电竞产业的文化边界。推动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电子竞技产业。开发特色电子竞技旅游产品。鼓励电竞企业打造电竞主题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3A级、4A级、5A级旅游景区的,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500万元。支持研发企业打造福文化、闽都文化等元素融合的特色电竞文创品牌,激发消费潜力。

六、强化电子竞技产业交流和技术支撑

支持电竞企业、社会组织举办符合福州数字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有助于形成长期品牌效应的电竞与数字体育产业展会,市体育局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开展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相关标准研制工作,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国际、国家及福建省地方标准的,可申请省、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七、大力发展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教育产业

鼓励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教育健康发展,支持我市民办高校开办电竞或数字体育教育专业,建设专业群。学科专业建设与实验实训条件建设项目可申报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专家评审并立项的,可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支持开展电子竞技员、电子竞技运营师等电竞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电竞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市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助范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电竞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类赛第一名选手,授予“福州市技术能手”称号,前三名选手予以奖励,前十名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八、加快引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专业人才

积极引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的国内外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经理人、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才落户福州,享受省、市政府出台的有关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的人才可享受“闽都英才卡”相应层次待遇;支持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的电竞人才享受市级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九、附则

1.由市财政统筹城市信息化及数字经济发展、文旅、体育等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电子竞技与数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县(市)区两级分担,同一事项与我市现行扶持政策有重合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本措施有效期内,同类项目仅可获得一次性奖补。对已获得奖补的项目,若主体变更,不再予以奖补;本措施除第七、八条外,其他条款的补助或奖励,同一主体年度内享受的市、县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当年度对我市的地方贡献。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可参照本措施出台本辖区促进电子竞技和数字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措施。

4.本措施由市体育局会同市大数据委、市文旅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开展申报、认定、兑现等工作;实施细则、申报指南另行公布。

5.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