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 福州要在这些方面发力

发布时间:2024-01-31 23:45: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颜澜萍

福州新闻网1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制造业是立城之本、发展之基。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明晰制造业发展路径,实化、优化、深化产业链链长制,打造产业链链长制升级版,全面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未来,福州制造业发展如何布局?哪些产业链将得到重点支持?如何申报链主企业?政府部门“怎么做”和链主企业“做什么”?1月31日,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对《工作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明确目标:到2025年力争重点培育链主企业数达到50家

2023年,福州市深化16条重点产业链“链长制”,推动落地产业链项目490余项、总投资超2000亿元,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跟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目前全市在产业链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企业引领产业发展能力不足、支持政策有待优化、协同力度不够等情况,如何进一步强化链式思维、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链主企业是产业链上的领头雁,是补链延链强链的关键力量。去年6月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谋划、高位推动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关于产业链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深入调研全市重点制造业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多场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示范园区的经验做法,数易其稿、不断完善,最终形成《工作方案》。”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4部分内容,从定制化扶持举措出发提出7大方面措施,并配套《福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和《福州市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 2024年任务清单》,强化市县统筹联动和中长期目标任务衔接。

《工作方案》勾勒了清晰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将聚焦福州市新型显示、集成电路、高端精细化工等13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条,建立链主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通过“链主+”模式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在空间上集聚、业务上协作、资源上共享。到2025年,力争重点培育链主企业数达到50家,链主企业年产值(营收)总额超3000亿元,百亿企业(集团)超20家,链主企业直接关联上下游产业链本地化配套率超过50%。

细化举措:七大定制化扶持政策助力补链延链强链

谋而后动,行且坚毅。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链主企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工作方案》围绕产业规划、项目招商、要素保障等七大方面给予定制化支持,涵盖政府部门“怎么做”和链主企业“做什么”,促进链主企业更好将产业链上下游的核心凝聚力、生态主导力转化为推动链上资源高效配置、链上企业互利共赢的驱动力和牵引力,在抱团发展中建设联系更紧、合力更强、质量更高的产业链条。

产业发展方向,事关一个城市发展的大局。《工作方案》定制产业规划和招商方案,明确政府部门围绕链主企业上下游定制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出台政策、制定规划或招引重大产业项目前征求链主企业意见建议。同时,及时响应链主企业提出的招引项目清单,因地制宜编制“一企一策”招商方案,鼓励链主企业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绘制产业链招商图谱,共同打好以商招商、以链引商等联合招商组合拳。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培育链主企业,实现产业链招商破局的关键一环。《工作方案》还定制了要素保障,人才保障方面,政府部门支持链主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荐链主企业参与市级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评选,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入园政策;资金保障方面,市级工业扶持资金对链主企业按现行标准上浮50%给予奖补;发展保障方面,定期举办市属企业与链主企业供需对接会,协助链主企业对接采购需求单位。

当前,数字化转型大潮涌起,展现出澎湃动力和美好前景。在定制链式数字化转型路线方面,《工作方案》从支持链主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评选链式数字化转型关键企业、评选优秀数字化服务商和工业互联网APP或优秀解决方案等综合发力。

此外,《福州市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2024年任务清单》共九项,以企业为对象、以任务为驱动,对《工作方案》中拟于今年开展的工作明确责任单位、提出细化举措。化点为珠、串珠成链、聚链成群,多元布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升级版的产业链思维令人耳目一新。

申报遴选:链主企业实行“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才能申报链主企业?《福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申报企业需符合基础条件;专项条件作为择优确定拟纳入链主企业建议名单的主要依据。

“责任心强、意愿度高是成为链主企业的前提条件,企业年营收规模在全市行业前五位以内,同时应具备行业带动强、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足等特点。”市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说,一方面,市域内上下游配套企业(含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不少于 10 家;另一方面,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制造业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具备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领军人才、团队,牵头或参与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拥有省级或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此外,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盈利能力长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品能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十或国内前三;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链主企业遴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每条产业链各遴选培育3家~5家链主企业,实行“能进能出、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每两年复核一次,对不能履行义务和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链主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