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时空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02 09:38: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柯竞 陈敏灵)记者1日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福州市时空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印发,对我市时空数据资源的分类、建设、管理和共享应用作出规定。

  时空数据资源主要包括时空基准、基础时空数据资源、公共专题时空数据资源和政务时空信息资源。

  《办法》指出,福州市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全市时空数据资源发布的基础平台,提供时空信息资源的展示、共享、发布、应用和管理等服务。

  《办法》明确,市数字办为全市时空数据资源的管理机构,数据生产应用单位应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本部门政务时空信息资源及目录的建设、更新维护工作,同步汇交至时空平台。

  数据生产应用单位在信息化建设中应当根据需要共享使用时空数据资源,时空数据资源原则上通过时空平台提供在线共享。

  《办法》还指出,数据生产应用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汇交或接入时空数据资源成果,影响共享的;由于违规操作或失职,造成数据库无法恢复的;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时空数据资源的;对时空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且不及时报告的;未经允许将时空数据直接向外分发或转让的;未严格按保密有关规定,进行时空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提供、利用和管理的;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市数字办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