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协建议优化交通违法处罚 交警:“组合拳”加大解决力度

发布时间:2018-03-22 11:41: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21日讯(记者 邱陵)今年市两会期间,华人华侨列席、丹麦福建同乡会会长李忠良向市政协提交了《关于优化福州交通违法处罚的建议》,之后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将其采纳为专委会提案。日前,承办单位市交警支队与提案单位和李忠良先生进行面对面协商,逐条答复其提出的建议。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李忠良认为,交通处罚的初衷是让所有的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而预防和减少交通违章行为的发生。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交通违章处罚,设置多层次、分级别的处罚方法。

  李忠良建议,对同一地方违章超过3次的,可采用电话方式告知;汇总分析交通违章数据,在高发区域设立警示;通过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帮助驾驶员树立良好的遵法意识;在新媒体时代,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交通警示和安全出行的知识。

  承办单位市交警支队对部分建议予以采纳。据介绍,交警部门通过多种手段开展交通违法信息提醒和查询服务。第一,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涉及的记分分值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要求其在30日内接受处理;对机动车累积有10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处理的,再次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发送提示,要求及时处理;对记分达到9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及时发送预警提示。第二,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交管12123 APP”、“福建交通罚没APP”,查询公司或个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

  针对交通违法高发区域的警示工作,交警部门在市区二环路乌山路口等41个重点路口安装164个方向的语音提示柱,当行人和非机动车红灯越线时,设备就会自动感应并警示。另外,持续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平台曝光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等违法案例与照片,3年来,累计曝光3700人次。

  福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支队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依托“福州交警微发布”平台,将“实时路况”、“随手拍”、“便民服务”三大功能与警务工作结合,实现路况发布、违法曝光、业务咨询、交通宣传等警务工作向网络延伸,使交通管理工作真正步入“微”时代。

  此外,为解决单一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交警部门也联合相关部门打出“组合拳”。其一,从2017年3月起,支队每月指定专人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导入“福州市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供市民查询。其二,学校将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年度评优评先考核内容,对交通违法比例较高的学校,教育部门将予以问责。其三,要求交通失信人员在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前必须接受为期五天的交通法规安全学习,在预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时将其预约期限予以十天延长,对即将领证的交通失信驾驶人增加2小时的上路协助疏导交通项目。其四,将醉酒驾驶、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吸毒驾驶、严重超速、营运车辆和校车超员等13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一律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