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福州市委第五轮巡察展开 3个巡察组进驻巡察

发布时间:2018-03-22 11:41: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2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48号)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同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市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含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3家单位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