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实施“零起点”教学 有偿补课行不通了

发布时间:2018-05-28 09:15:45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5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各学校各年级要实施“零起点”教学,确保教学进度;教师如果课外有偿补课,情节严重的将被通报。

  “零起点”教学确保循序渐进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省属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各学校各年级均要实施“零起点”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和要求有机衔接、循序渐进。

  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实行所谓的“非零起点”教学、拔高教学要求或加快教学进度等行为,确保所有学生能适应新学段学习、跟上教学节奏,切实消除家长盲目对孩子进行提前补习的冲动。

  建立谈话提醒制度纠正违规补课行为

  教师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质量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学校要完善教师规范从教行为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立足校内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另外,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补课行为。对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笔试选生源

  通知还提出,要不断加大对学习困难等特殊学生的帮扶力度。对于学习有困难、暂时跟不上进度的学生,教师要主动关心、积极帮扶、加强辅导,多举措帮助其跟上学习进度。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实际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促进学生成长进步。

  在招生方面,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规定,保障每位学生入学机会均等。义务教育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的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教师课外有偿补课监管不力“一案双查”

  通知还称,在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高中示范达标等学校评估中,对不实施“零起点”教学、治理教师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不力、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予以“一票否决”。

  此外,将教师是否参与课外有偿补课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挂钩,对经查实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对参与课外有偿补课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教师,要坚决查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且曝光、通报;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教师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