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就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发布时间:2018-08-17 10:46:26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李白蕾)1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我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群众关切,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后,聚焦生态环保议题进行的又一次专题询问。会上,百姓关注的垃圾分类、焚烧发电、环卫工待遇提升等问题都得到了解答。

  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正在推广

  林辉委员关注的是垃圾分类教育问题。“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小手拉大手’,能够有效带动全社会的意识。是否考虑把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到幼儿园、中小学的教育,在这方面各级政府有没有中长期规划?”

  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说,加强对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是教育部门的职责。他认为,垃圾分类教育需要从小养成、从早抓起。“我们要求各地各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编制不同教材,把垃圾分类处理内容作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还可以在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化学等教材中进行有机渗透,让垃圾分类教育进课堂。同时鼓励学校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各类实践教育活动,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入人心。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

  林和平还说,采纳委员建议,要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到素质教育提升规划和教育振兴“十三五”规划中。

  红庙岭将建垃圾处理产业园

  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垃圾焚烧是垃圾处理的主流技术。朱华委员发问:“我省垃圾焚烧处理占无害化处理能力62.5%,位居全国第二,到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要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只烧不埋’,这项工作如何推进?”

  省住建厅厅长林瑞良说,去年我省实际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总处理量的56.2%,焚烧占比较大。为实现“只烧不埋”,我省正在加快推进焚烧发电厂建设。目前22个设市城市已有19个实现了焚烧处理,还有2个焚烧发电厂正在建设。“十三五”规划新改扩建焚烧发电厂18个,日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39万吨,预计到2020年能够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要求。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还在福州、厦门、龙岩等地积极推进产业园建设,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配套气体利用、污泥处置等一些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新的产业园。福州的红庙岭也在朝着这个目标推进,目前共有15个项目在红庙岭建设,总投资40多亿元。

  焚烧垃圾烟气可达标排放

  会上提问的不仅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还有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石成春说:“执法检查发现,不少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废气心存疑虑,担心对空气质量有影响。”有关部门随即作了权威解答,消除群众疑虑。

  省环保厅厅长付朝阳说,2017年以来,全省19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共产生34万吨飞灰,有14座发电厂配备了飞灰处置设施,其他在建。建成以后,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填埋。废气处置方面,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烟尘、二氧化硫和重金属等污染物,目前我省所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安装了除酸、脱硝等设施,确保烟气能够达标排放。同时,全省垃圾焚烧企业渗滤液处置能力达1万吨,实际上每天产生的渗滤液仅2940吨,完全能够满足处理需求。“我们认为,我省的生活垃圾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比较完备,垃圾污染处理以及环境风险总体上是安全可控的。”

  环卫企业信用评价与环卫工待遇挂钩

  垃圾处理离不开环卫工人的辛勤付出。省人大代表、福州泓欣环境清洁服务公司环卫工黄桂婷代表全省6万多名环卫工人提问:“请问相关部门能不能出台一些政策规定,提高环卫工人的福利,保障我们的权益?”

  林瑞良表示,保障环卫工人权益是住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去年12月,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第30次联席会议,对持续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做出部署。“我们还加强环卫行业用工指导督察,专门将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作为招投标前置条件,在合同当中体现。全省累计为1873户环卫工人提供公租房,并协调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开设环卫工人爱心服务点,加大曝光处置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推进机械化清扫等,为环卫工人提供了更好的工作条件。”推行环卫工人雇主责任保险试点,开展环卫工人福利待遇专项督查等也提高了环卫工人待遇。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要创新机制,开展环卫企业信用评价,对不落实环卫工人相关保障政策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直至清出环卫作业市场。

  据了解,本次专题询问会还收到不少网友提出的问题,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进行认真整理汇总,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还将形成关于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由省政府研究办理,并对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