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扫黑除恶首起案件 检法“两长”同庭办案

发布时间:2018-08-30 10:32: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8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樟检)日前,永泰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某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永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小波出庭支持公诉,永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艳芬担任审判长。此案是永泰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一起涉黑涉恶案件。

  检方指控,2016年2月以来,黄某、雷某某(均另案处理)伙同他人先后在永泰县城峰镇、樟城镇、赤锡乡和岭路乡等30多处场地,雇佣被告人郑某某等在场负责管理经营。他们提供部分租赁场地和麻将牌等赌具,组织他人以拔饼、拔牛牛、拔牌九等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牟利。

  2017年2月,被告人郑某某受魏某某(另案处理)纠集,伙同魏某某等人持砍刀、木棍等工具到永泰县城峰镇,滋事打砸艾某某等人开设的赌场。

  2017年12月,被告人郑某某受黄某纠集,伙同黄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到永泰县城峰镇龙峰园江滨公园防洪排涝工程工地向工作人员恐吓滋事,以言语恐吓、摔打火机等行为施压。黄某留下电话并要求项目负责人回电。项目负责人宋某给黄某打电话时,黄某向宋某索要工程股份,因宋某拒绝而未得逞。

  今年1月19日,郑某某在赌场被永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此案的开庭审理标志着永泰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权威。

  据了解,永泰县检察院重拳利剑,强化检力,实施三大举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检委会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厘清涉黑涉恶案件特性、表现形式等问题,严格对案件进行定性把握,今年来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51人;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审查起诉阶段,扫黑除恶办案组集中阅卷,交叉审查,针对案件性质、证据收集固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努力达成共识,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下;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办案组奔赴福州市一看、二看,提审省检、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黄某等人涉黑恶案24名犯罪嫌疑人,从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财产和幕后保护伞未查清问题,要求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

  下一步,永泰县检察院将继续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