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8-09-05 10:08:53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9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 通讯员 石闽 张邹)记者从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起将施行《福建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规定要求,在铁路沿线500米范围内升放航空器将被明令禁止。

  据了解,福建省内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铁路里程目前已达到1516公里,实现了市市通动车,预计未来5年福建境内时速200公里及其以上铁路线路将达到2150公里。此次公布的《规定》明确适用于设计时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合福、杭深等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动力伞、飞行器等空飘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为。

  违反《规定》相关责任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