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长深入一线办案 彰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发布时间:2018-10-30 10:17: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有福之州建设大局,发挥检察长引领作用,不断提振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彰显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检察长办案

  严把质量关

  作为福州检察第一责任人,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深入一线带头办案、办精品案,以上率下,有力推动全市检察事业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今年5月,叶燕培通过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的随机分案承办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案。此案围绕犯罪嫌疑人詹某代购冰毒的犯罪事实,存在三个“疑难问题”难以定性:是否牟利、是否明知、是否够量。

  叶燕培通过细致查阅大量卷宗和细心提审犯罪嫌疑人相互印证,最终确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在帮他人代购毒品时有从中抠取毒品用于吸食或贩卖,也无法证实其在接受购毒者委托代购时是否明知购毒者是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毒品。该案最终维持了马尾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悉,该案已入选今年福州市检察院精品案件,对全市检察官队伍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成功抗诉

  检察长让“涉黑组织罪名”坐实

  2015年,某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兰某等24人8项罪名,其中,首要罪名就是“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然而,在2016年该区法院的判决书中,检察机关起诉书上的这一首要罪名并没有出现。

  该区检察院检察长认为,原审被告人兰某等人组成的犯罪组织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7年,该区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区法院一审判决未认定原审被告人兰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确系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定罪错误、量刑不当,该区检察院的该抗诉理由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支持,遂指派未检处检察员出席二审法庭以支持抗诉。

  最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兰某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成立,有期徒刑较一审延长5年。

  检察长创新“圆桌会议”

  化解“垃圾围村”

  去年,长乐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在办案中得知,某村露天垃圾越堆越高,恶臭难闻,村民怨声载道。陈勋马上带干警实地查看,现场的垃圾山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

  长乐区检察院当即向当地镇政府发出“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的检察建议。可整改完毕后,陈勋回访时发现,大部分垃圾仅作简单的覆土处理,整改并没有达到环评标准。随后,长乐区检察院第二次发出检察建议,并准备就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镇政府获悉后很快拿出整改方案,可清理4000多吨垃圾绝非易事,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沟通协调。

  长乐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陈勋邀请区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经过协商,长乐区将此处垃圾处理列入“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方案,镇政府开足马力,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仅用17天就将4000多吨垃圾转运至城区垃圾填埋场处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全镇建成1座垃圾转运站和4个垃圾转运点,目前已做到当天垃圾当日处理。

  今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出庭公诉该区首起涉黑“套路贷”案件,吹响扫黑除恶冲锋号;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吴诗疆通过抗诉、列席审委会的方式,从严从重定罪两大涉黑团伙;马尾区检察院检察长丁璇办理首起由区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600万元;闽侯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兆茀提前介入一起纠集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涉黑组织案件,为开展侦查指明方向;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通过召开诉前圆桌会议,商定县国土局督促欠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三家企业进行矿山环境恢复的整改方案,目前,三家涉案企业均在加速整改恢复矿山环境;罗源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喆通过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齐证据链,将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顺利判决;永泰县检察院检察长郑小波出庭公诉一起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的案件,有力震慑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