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聚焦乡村振兴 提出6个可项目化运作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1-26 16:00:5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市政协聚焦乡村振兴 提出6个可项目化运作典型案例

  市政协常委在福清市石竹街道洋梓村视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记者 邱陵)党的十九大报告首度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5日,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专题协商会,与会市政协委员、市直部门围绕“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议题展开交流。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市政协形成一份常委会议建议案,其中提出6个可项目化运作的典型案例,为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做好引领示范。

  市政协:串点连线成片,培育壮大6个可项目化运作典型案例

  据了解,“推进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建设,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市政协年度常委会议协商议题。今年7月份以来,市政协课题组先后赴8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累计走访20个乡镇26个村及其相关项目单位或农业龙头企业,召开了27场调研座谈会,与120多位县、乡、村干部及20多位涉农企业家进行交流研讨;部分课题组成员还分三路赴广东、海南、重庆、云南、浙江等地学习考察。

  课题组调研发现,经多年发展,福州乡村环境面貌普遍得到改善。截止目前,福州累计实施了1018个美丽乡村(含幸福家园)建设,6个项目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11个项目列入市级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不过,在推进美丽乡村向美丽经济发展过程中,福州依然存在需要解决的难题。比如,部分干部群众认识需要提升,建设资金普遍紧张,基本公共服务不够完善,产业支撑亟待加强,发展机制有待创新等。

  课题组建议,在加快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全市乡村人居环境普遍提升的基础上,以乡镇为载体,加快建设一批全域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田园综合体、“农字号”产业园试点,为福州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做好引领示范。

  具体而言,课题组形成了6个可先行建设的串点连线成片的示范典型,分别是建议支持前洋村、九峰村加快推进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示范;在长乐区猴屿乡通过整体乡村开发打造全域旅游试点示范;在福清市阳下街道创建田园综合体试点示范;在闽侯县白沙镇建设全域美丽乡村试点示范;在罗源县飞竹镇、西兰乡建设竹产业园试点示范;在永泰县嵩口镇以特色小镇带动全域旅游试点示范。

  建议案还针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共性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从政策措施倾斜、资金筹措机制、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入手,并形成共27项的建议清单,力求顺利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委员建议:产业融合是根本,乡村旅游要因地制宜

  专题协商会上,5名委员分别就产业融合、机制创新、文化传承、乡村旅游、金融扶持等角度畅所欲言,汇聚起助推乡村振兴的“好声音”。

  市政协委员潘辉认为,福州农业产业的实际现状是产业大而不强,农产品多而不优,一二三产融合不深,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千家万户的小生产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

  “农业是乡村最传统、最基础的产业,没有加工的农业永远是弱势农业,因此必须把促进产业融合作为根本途径。”潘辉建议,在新一轮乡村振兴中,要把当地特色农产品加工作为连接工农、沟通城乡、产业融合的重要抓手,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范围和转变产业功能,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品牌。

  福州拥有丰富的华侨资源。对此,市政协常委陈京香建议,福州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应按照专业化、社会化和模块化的思路,通过采用综合PPP(公共私营合作)开发模式,引入和促进包含华人华侨企业和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强大合力。

  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载体,但也不能一拥而上,同质竞争。“永泰有古庄寨,连江有三落厝,黄岐半岛有石屋渔村,不同建筑风格和民俗特征,是历史遗存的宝贝。”市政协委员鲍习羽认为,将自然和文化进行结合,是福州市发展乡村旅游的第一要务。在鲍习羽看来,福州可借鉴日本、德国以及成都、浙江等地的成功经验,重点发展观光农场、休闲农庄、民宿农家、儿童体验、养老疗养等类型,走出乡村各具特色的路子。

  对于绿色金融,市政协委员苏良涛呼吁坚持以绿色乡村建设投资者的民生情怀、三农情怀、企业情怀回归金融本源,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广覆盖、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增强乡村“吸力”,唤醒乡村“活力”,激发乡村“潜力”,为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协同发展贡献金融智慧。

  有了“高大上”的硬件,文化为魂的“软实力”同样重要。市政协委员谢裕波说,要坚持传承保护与地区发展建设并重的原则,创新乡村传统文化载体发挥作用的平台和渠道,提升乡村风貌与古建筑的保护水平。

  部门回应:年底印发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福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的《福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已形成初稿,预计年底正式印发。另外,福州已成立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2个专项小组以及专家智库、金融创新、乡贤助力、国企助推等4个服务团,统筹推进各专项重点任务落实。

  与此同时,今年11月,市乡村振兴办赴福清市、连江县、闽清县、永泰县、长乐区、高新区等县(市)区调研检查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30个试点乡镇、300个试点村调研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在产业振兴方面,福州将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目标是争取到2022年,水产、畜牧、水果、输出、茶叶、食用菌、花卉苗木7个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超2000亿元,培育120个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150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到2022年,实现乡村物流、乡村旅游产业链产值超百亿元。

  针对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市农业局回应,下一步重点推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建立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在永泰、晋安等县(区)先行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计划用三年时间,对剩余的774个行政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到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2018年,计划新建设300个美丽乡村,再提升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计划投资11.31亿元。截至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1.04亿元,占年度投资比例的97.59%,超过序时进度。同时,针对市政协调研报告提出的6个典型案例,将发挥市建委优势资源,全力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民宿规范化管理是乡村旅游的重要一环。对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明确回应,在打造乡村优质治安软环境基础上,将优化乡村民宿业服务管理和民宿业消防安全管理。其中,旅馆业审批权限已经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实行一级审批,由县级公安机关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根据现行规定,民宿不属于消防部门审批范围,民宿经营者可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形成《福建省建筑消防安全评查报告》。

  另外,市财政局、市国土局也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对市政协常委会议建议案及委员建议进行回应,从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