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推动福州新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7-02-24 10:50:48  

  全力建设福州新区,是我市立足全国大局高瞻远瞩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意义深远,事关重大。为推动福州新区建设,应学习借鉴国家级新区和上海自贸区经验,将改革创新作为重要抓手,突出先行先试,加大制度创新、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和商业运营模式创新力度,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充沛活力,把福州新区建设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试验田”。

  全面探索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建立与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探索建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权利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改变过去以审批为主、特别是以前置审批为主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探索开展新区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实践。探索在新区开展土地、海域、林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和建设用地、用海、用林审批改革试点。争取国家、省、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改革试点。落实好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研究支持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支持政策。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进一步推动投资与贸易便利化。研究制定并实施具有新区特点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放宽面向闽台和东南亚区域合作重点产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扩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争取允许新区进一步放开金融、文化、医疗、教育以及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境外并购外汇管理试点工作。复制实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的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服务制度。

  全面提升创新发展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在福州新区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试验,理顺、提升和新增一批科技孵化器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通产学研用之间有效通道。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利益为纽带,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和投入,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积极争取机器人、高端海洋工程装备、集成电路装备、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新材料、光电子、卫星及应用、生物医药、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向新区倾斜。争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试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和物联网等产业。在新区建设若干产业技术研究院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争取有关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模式。

  积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和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争取在新区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外资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在新区开展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试点,建设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推动对东南亚外汇互换,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争取赋予新区省级金融管理权限,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才服务和品牌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作者系福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主任)